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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学习能力评价机制

2011年12月8日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需要通过培养、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最终实现,其中的关键要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系统研究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的评价体系,对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对于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对于始终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什么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解决好以下事项:

一是学与做之间的关系。学习一般发生在做事之前,前者是知识储备,一般不针对特殊的情境展开;后者是知识应用,是在特殊情境中对问题的解决。学与做也经常出现融合的情况,“学中做”、“做中学”就是典型例证。

二是学习的主体、客体和中介。学习的主体是人,但并不是只有各类教育机构中的学生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学习的主体。学习的客体是知识和技能,知识和技能既可以存在于书本之中,也可以表现在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之中,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得到总结提升。学习的中介是学习的方法和手段,学习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在众多备选项中选择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手段。

三是学习意味着一种改变,是对原有知识结构和知识能力的改变。没有带来任何改变的学习是没有效果的、消极的过程。学习的正确方向是学习之后主体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

四是学习的价值取向。一个人从事抢劫、诈骗等具有负面价值的活动也需要有学习的过程,但是对于这种学习的价值取向,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抵制,学习过程应该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基于此,不妨把“学习能力”定义为“一个人运用正确的方法获取积极的知识,改变原有知识体系的能力”。

一般而言,当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请学习”的时候,另一个人首先要问的是“学什么”。对于处于一定工作岗位上的人来说,学习什么与他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密切相关。因此,学习能力首先意味着学习“什么”的能力。由于学习对象和主体的差异,表现出来的学习能力也具有很大差别。对于同一类知识,有的人学得快、学得好,表现出学习能力强;有的人学得慢、学得差,表现出学习能力弱。对于同一个人,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某类知识的学习能力强,而对另一类知识的学习能力弱。

毛泽东在论述党的干部政策时曾经指出:“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属于‘出主意’一类。使这一切主意见之实行,必须团结干部,推动他们去做,属于‘用干部’一类。”“出主意”的关键是有主意可出,主意切实可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这反映出领导干部必须是相关领域中的“权威”,只有权威才能提出好主意。“用干部”的关键是团结和推动干部去切实把各种主意加以实行,核心问题是领导干部如何行使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在相关领域既是权威又握有权力,有的人因为权力而获得权威,有的人因为权威而获得权力,使后一类人在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多起来无疑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目标。

 

二、如何评价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

 

评价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评价过程中必须掌握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适应性原则,即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必须适应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能是“出主意”和“用干部”,工作重心更侧重于谋划,更侧重于团结和推动被领导者去做。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水平。

第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避免包括金钱、人情等在内的一切干扰因素介入评价机制。领导干部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权力,在开始评价考核之前手中握有权力。实事求是地说,权力的应用会积累大量的社会资本,这就为他们在评价考核过程中走后门、拉关系提供了可能性基础。要做到客观公正,的确有不小的难度。但是,我们可采用一些措施避免人为因素干预,比如对阅卷者、考官以及考试资料严格保密,保证考官的权威性和权力等级的超越性,异地考核,等等。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短期效应。领导干部学习能力主要是考核应试者的领导素质和能力,主要是评价应试者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素养。如果仅仅通过短期学习,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和主要观点就能够取得好成绩,那么我们的考核目标就没有完全达到,因为考核的主要目标是使领导干部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政治信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使马克思主义信仰流注于领导干部的血液,体现于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相反,任何以纸笔形式进行的考试都具有短期性,只能反映被试者对于特定知识和理论的把握,而不能反映被试者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三、怎样构建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的评价机制

 

我国古代先贤历来重视鉴人之道,并为此提供了许多考量标准。兵书《六韬》第三卷《龙韬》,专门论述了“选将”的八个标准。“武王曰:何以知之?太公曰:知之有八征。一曰问之以言,以观其详;二曰穷之以辞,以观其变;三曰与之间谍,以观其诚;四曰明白显问,以观其德;五曰使之以财,以观其廉;六曰试之以色,以观其贞;七曰告之以难,以观其勇;八曰醉之以酒,以观其态。八征皆备,则贤不肖别矣。”《论语公冶长第五》也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这些告诉我们选人用人不能仅仅相信说出来或写出来的东西,更重要的、不容忽视的方面是观察考评其行为。

因此,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的评价机制也需要从言、行两个方面来构建。笔者的设想是:

――评价目的。为党选拔任用思想政治水平高、学习能力强、合理化解问题和风险、本领过硬的领导干部提供依据。

――评价周期。由于领导干部处于重要的工作岗位,因此在评价其学习能力时,周期不能太短,应在专门机构负责的情况下,利用半年或一年,甚至更长一点的时间进行评价考核。

――评价内容。2010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等。中央组织部在20099月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根据这两份文本,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的评价内容应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与领导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伦理道德知识。

――评价过程。一般的评价考核过程主要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对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的评价应该更严格。笔试主要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面试主要考察临场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和语言都有一个重要的缺陷,那就是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掩饰作用,文字和语言中表达的内容只能说明被试者具有相应的知识,对于这些知识具有较为明确的认识,但是并不一定会付诸实践。所以,在考察领导干部的“言”时,还要着重考察“行”,即在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之外增设第三个环节――对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周围的人进行匿名走访、问卷,力图真实地考察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政德、政声与政绩。

――评价组织。对领导干部学习能力的评价,理应在党委的领导之下,由组织部门具体实施,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拟聘任职位的上级领导和专家组成,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与应试者存在亲属或各种利益关系的人不能进入领导小组。同时,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之外设置监督部门和渠道,随时监督评价过程和结论。(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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