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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大民意比重是干部考核的方向

2012年02月24日

      今年531日下午,重庆市委举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0年度考核情况通报会。细心的干部发现,今年获得优秀集体的区县领导班子名单,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优秀区县领导集体和优秀区县领导,不再由一小时经济圈内的经济强区独霸江山”,而是出现了不少两翼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区县(1031日华龙网)

      这些变化的发生,是由于重庆市干部考核制度的改革。自2008年起,重庆市创新三维一体的干部考核办法,即以工作实绩靠算账,干部形象看测评、执政效果问民意、考核结果重运用的思路,其中,引入民意调查成为该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

      重庆市干部考核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民

      一是,政绩认定更加重视民生。被老百姓所诟病的GDP被打破,2010年考核中,GDP增长率仅占4,根本不能左右考核大局;二是,干部评价更加重视民意,公众对干部的评价已经占到干部考核的40%;三是,考核主体更加重视民意调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受市考核办的委托,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进行占30分的民意调查。

      长期以来,我们干部的命运几乎完全是由上级掌握的:职务由上级任命,成绩由上级考核,升降奖惩由上级决定。即使干部犯了错误,也还是由上级决定处罚。从理论上说,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是一致的,上级考核下级和人民群众考核并不矛盾。但是从实践看,考核干部最权威的考官应该是辖区内的人民群众,他们应该有权对干部的素质和贡献作出决定性的评价,同时,人民群众也应该是对干部职务升降的权威发言者。只有上级考核下级而把人民群众排斥在外的做法是错误的。而且,我们也不能保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必然一致性,在某个时间和空间里,就可能发生上级眼里的好干部正是人民眼里的坏干部的情况,这时候,还是应该以人民群众的看法为准。重庆的做法显然具有正本清源的意义: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有权对干部考核发言,甚至决定干部的命运。而这种制度的导向在于,引导干部为民服务,而不只是对上负责。

      其实,中组部在2008年下发的政绩考核相关办法中就要求,对干部的考核不再唯GDP,而且引入民意调查机制,许多地方也进行了探索。但是那些探索,总的来说属于小修小改,步子不大,像重庆市这样大幅度提高民意的比重,还是第一次。重庆市的具体做法或许还有待继续完善,但是,其加大民意比重的方向显然具有普遍意义,值得向面上推广。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