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强化民生工程绩效,第三方评价结果运用
2015年01月10日
记者从安徽省池州市民生办获悉,继2013年池州市在全省率先探索民生工程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之后,2014年池州市又进一步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在省财政厅民生办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绩效第三方评价基础上,选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清洁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个民生工程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为提升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民生工程政策更好落地,池州市强化民生工程绩效第三方评价结果运用,将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并将第三方评价纳入民生工程绩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项重要依据。与此同时,纳入“双责制”管理,将民生工程绩效第三方评价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按项目和区域,分别向市直牵头部门和各县区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以指导今后工作。
池州市还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安排重要依据,检验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绩效和政策落实情况,并适时调整、优化民生工程相关专项资金安排。(来源: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