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外探索    

美韩两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与方法

2012年03月13日

美国:市民参与的绩效评估
      
美国市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过程,从以下方面着手:
      1
、鉴别要评估的项目。选择测评项目是识别社区工作重点的第一步,它决定了政府的工作中心,因此必须由市民决定要测评的项目。市民和政府选择评估项目上有平等发言权。
      2
、陈述目的并确定所需结果。只有清楚明确的表明一个项目的目的,市民才能与政府对项目的绩效做出评估。因此政府就应与市民一道制定战略计划,阐明使命、目的和目标,通过该计划程序达到项目目的,实现市民和政府能够识别的结果或后果。
      3
、选择衡量标准或指标。一个好的评估体系应明确项目指标用以度量结果和绩效。大多数政府项目绩效评估体系中都包括下述指标:投入、产出、效率、效益、结果等。市民与公共部门应共同决定适用于各具体项目的评估指标,而不仅仅依赖于项目能够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公民问卷调查来评估市民满意度和见解的做法就是政府常用的一种。
      4
、设立绩效和结果的标准。市民与公共部门应明确项目目的和目标的实现条件,并决定所陈述的服务有效性和质量标准是否已达到。
      5
、监督结果。监督为市民和公共部门提供了实现绩效目标结果的动力,系统周期性的监督也为市民和公共部门提供了追踪项目运作,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的机会。
      6
、绩效报告,增加评估的透明度。是否定期公开报告项目结果,是衡量绩效评估系统是否运行良好的标志。报告的内容集中于取得的结果和公众的代价如何,同时报告必须简明扼要,包括最基本的解释信息,而绩效信息的陈述应让市民理解和了解项目的进展及取得的成果。
      7
、使用结果和绩效信息。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信息,应定期被运用于项目计划中,以便重新评价目的和调整重点。良好的绩效评估体系应让市民和公共部门,不仅有能发现项目的长处和改善的机会,也有能够使公共部门发现项目的弱点和不足的机会,从而采用结果信息来不断改善项目操作。

韩国:制度评估
     
  韩国制度评估是集个体评估和集体评估,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于一身的综合评估制度,主要包括:政策评估、政府施政能力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三个组成部分。
       
韩国制度评估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如下:
       1
、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每年615日前提交一份上半年的绩效自我评估报告,1025前提交下半年的评估报告。(内部个体评估)
      2
、先由评估小组委员会对报告进行讨论,然后提交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由所有评估者和政府及其代理机构参加的年中(7月底举行)和年终(12月中旬举行)报告大会上讨论。
      3
、对评估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责令相关机构自行采取补救措施,并提交政策委员会备案。每年两次向其报告措施实施进展状况,而总理办公室的人员则负责对补救措施的执行进行督促和指导。
      4
、评估结果确定后,对表现突出者予以奖励,对表现低劣者进行惩罚。评估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介和互联网进行公开,同时,评估结果也要在政策评估者、政府及其代理机构的首脑都参加的联合会议上报告给总理和总统。
      
制度评估无疑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也存在着缺陷,但它作为一种综合评估机制,具有全面性,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值得推广应用。(来源:中安网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