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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国首推水资源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2012年01月7日

从今年起,水资源大省湖南把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今年要实现全省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8%的目标。水资源管理纳入市州政府绩效评估范围,这在全国是第一家。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中央一号文件年初正式公布后,湖南省第一时间主动与水利部衔接,共同商定将湖南列为全国水利改革试点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根据《湖南省2011年市州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在700分的总分中,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占了15分,其评估内容和计分方法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年度目标或以下的,计5分;每高于年度目标1立方米扣1分,最高扣5分;当年新上工业项目中有国家、省明文禁止的高耗水企业或明文规定应关停应整改的企业未关停未整改的,扣5分。辖区内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或以上的,计5分;每低于年度目标0.1%扣0.1分,最高扣5分;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未能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此外,完成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的,每少1%扣0.5分,最多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