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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跨越赶超”助力器”

2011年12月8日

      过去每到年底,名目繁多的考核评比让基层干部忙于应对,这种状况今年将得到改观。因为随着省委、省政府《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出台,今年年底,山西省年度考核办法将大大简化,11个市和92个省直部门将举行一次统一考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各考一头综合考核

      目标责任考核,究其根本,是要成为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指挥棒、推动转型跨越的助力器。反观过去的考核工作,在考核主体上,存在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现象;在考核方法上,存在重视考评过程,结果运用不足;在考核内容上,存在重经济指标,轻社会指标。凡此种种,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有鉴于此,这次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改过去工作考核、干部考核、廉政考核等交叉重复的问题。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省考核办常务副主任朱先奇表示,实绩考核、作风考核、干部考核,本来就互为关联、互为条件,现在三者融为一体,不仅节约了考核成本,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交互进行、互为印证、综合衡量、统一评价的考核体系。

      新的考核办法实行后,原来由有关部门每年分别组织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和谐社会建设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等,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以工作重心确定考核重点

      正如美国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所言:管理就是要可衡量,能量化尽量量化,不能量化尽量细化。为此,在考核指标的具体设置上,《试行办法》突出了可操作性,确保每项指标可衡量、能考核,力争让排在前面的大家服气,排在后面的自己服气。

      工作重心是什么,考核重点就指向什么。鉴于各市和省直部门的职能职责存在较大差异,对他们的目标任务指标分别进行设置。各市确定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社会安全、班子和队伍建设“6大类考核目标。其中,班子和队伍建设是共性考核内容,其余5类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指标值。省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分为班子和队伍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两大类,前者是共性考核内容,后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各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省考核办强调,落实考核目标任务,需要各市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要求,对每项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量化到每名干部头上,使人人身上有任务、有压力。

      还有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特点,是对民意的尊重。《试行办法》在原有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增加了民意调查、社会评价等考核方法,通过相互印证,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准确性。

      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对接

      把工作考核与干部使用对接配套融为一体,是《试行办法》最为鲜明的特点。从今年开始,除了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市、省直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表彰外,《试行办法》还突出了考核结果在干部使用上的运用。

      比如,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成员,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采取调离原岗位、免去现职或责令辞职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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